低空经济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,其从“新增长引擎”跃升为“新兴支柱产业”,不仅标志着技术成熟度与产业规模化迈入新阶段,更在深层次上重构了知识产权(IP)的生成逻辑、保护范式、运用机制与治理生态。
以下从战略定位升级、技术演进特征、产业实践倒逼、制度协同需求、国际竞争博弈五大维度,系统性剖析其对知识产权体系的结构性影响。
低空经济绝非单一飞行器技术的突破,而是“空天地海”一体化智能体系统工程——涵盖高精度导航(北斗+UWB融合定位)、超低时延通信(5G-A/6G通感一体)、轻量化复合材料、AI驱动的自主避障算法、分布式能源管理、数字孪生空域建模、适航认证数字工具链等十余类核心技术簇。
专利布局呈现“三维穿透”特征:
纵向深度:如EH216-S载人eVTOL整机专利仅占12%,而其飞控系统(含冗余架构、失效模式仿真)、电池热失控预警模型、旋翼气动噪声抑制结构等底层专利占比达63%;
横向广度:美团无人机配送已申请“动态空域冲突消解方法”“多机协同路径鲁棒优化”等287项算法专利,覆盖感知—决策—执行全链路;
生态厚度:17.9万件专利中,56%为发明专利,但更关键的是标准必要专利(SEP)占比激增——大疆在UTM(无人交通管理)通信协议、亿航在适航数据接口定义等领域已形成事实标准,正加速向ITU、ASTM等国际组织提案。
影响本质:知识产权创造重心从“产品外围改良”转向“底层协议定义权”争夺,专利价值评估需嵌入“标准控制力”“生态接入门槛”“跨域耦合刚性”等新型指标。
传统IP保护基于物理空间边界与静态权利束,而低空经济运行于动态三维空域,且高度依赖实时数据流,导致保护逻辑根本性失配:
侵权认定困境:无人机巡检北部湾油田时采集的雷达点云数据,若被第三方用于训练AI识别模型,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侵权?现有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对“数据衍生价值”的保护边界尚无司法解释;
权属碎片化危机:一架eVTOL飞行产生的数据包含:
飞行器制造商(硬件设计权)
运营商(航线规划算法权)
空管系统(空域调度指令权)
第三方气象平台(实时风场数据权)
乘客生物信息(隐私权与数据人格权)
当EH216-S编队飞行生成的集体行为轨迹数据被用于城市交通流预测,其知识产权归属成“法律黑箱”;
执法真空地带:2023年深圳查获的改装竞速无人机,规避地理围栏(Geo-fencing)并侵入禁飞区,其固件破解代码是否受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保护?抑或因违法目的丧失著作权?亟待司法判例破冰。
制度响应:需构建“空域数据权属登记制”,试点将飞行日志、传感器原始数据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标的,并推动《数据产权登记管理办法》专项修订。
低空经济催生新型知识产权资产形态——空域数字资产(ADA, Airspace Digital Asset),其价值锚定于稀缺性空域资源、经验证的适航数据集、认证的算法模型库等无形资产:
商业模式革命:
亿航已将其“全自动起降场适配算法包”打包为SaaS服务,向地方政府收取年费(含OTA升级),本质是将专利许可转化为持续性数据服务权;
深圳“天空之城”航线网络,其空域分层使用规则(如30米以下物流层、120米以下载人层)本身构成可交易的空间使用权专利组合,类似5G频谱拍卖逻辑;
金融化突破:2024年合肥首单eVTOL专利证券化产品获批,底层资产包括:
127项飞控系统发明专利(评估价值8.2亿元)
3.2TB经民航局认证的EH216-S全工况测试数据集(独家使用权)
与空管局联合开发的UTM接口标准贡献权
募集资金定向用于适航审定攻坚,印证知识产权正成为产业资本循环的核心枢纽。
深层变革:IP不再仅是防御性壁垒,而是可定价、可分割、可抵押的新型生产要素,亟需建立国家级低空经济知识产权估值中心。
新修订《民用航空法》将于2026年施行,其对IP治理提出前所未有的协同要求:
立法技术升维:
明确“适航审定数据权”归属——企业投入巨资获取的试飞数据,是否可主张财产权?草案第137条拟规定“经民航局认证的测试数据,原始产生者享有十年独占使用权”,但未界定“独占使用”的排他范围;
首创“临时性技术豁免条款”:允许企业在特定空域测试未获完全适航认证的AI算法,但要求同步向国家低空智联平台提交全部训练数据——此即以强制数据共享换取创新容错,本质是用“数据贡献义务”置换“IP保护时限弹性”;
司法能力建设紧迫:
全国首个低空经济知识产权法庭(广州)已受理37起案件,其中62%涉及“算法黑箱侵权认定”(如某公司指控竞品无人机避障逻辑抄袭其专利流程图);
最高法正在制定《涉低空经济知识产权审判指引》,重点解决:开源代码在飞控系统中的权属穿透、联邦学习场景下多方模型贡献度量化、AR导航界面UI设计的“功能性排除原则”适用等前沿问题。
治理哲学转向:从“事后救济”转向“过程嵌入”,知识产权规则需像UTM系统一样,具备实时感知、动态调节、自适应进化能力。
低空经济已成为大国科技话语权争夺的“空中丝绸之路”:
标准即主权:
中国主导的《eVTOL适航审定指南》已被阿联酋、巴西等12国采纳,其核心条款直接引用大疆、亿航的21项专利技术方案;
美国FAA最新修订的Part 135规章,明令禁止使用“未经美国商务部许可的中国产飞控芯片”,实质是以出口管制为名,对中国低空经济底层专利实施“技术脱钩”;
反制工具箱构建:
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启动“低空经济关键技术专利池”建设,首批吸纳1.2万件核心专利,对加入池的企业提供:
✓ 免费交叉许可(池内专利)
✓ 对外许可收益分成(池外商用)
✓ 向WTO发起“技术歧视性贸易壁垒”磋商(针对欧美单边限制)
更深远的是,中国正联合东盟国家共建“亚太低空数据治理联盟”,以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知识产权章为基础,推动建立跨境无人机数据流动的“白名单认证机制”。
战略启示:知识产权竞争已超越法律范畴,成为地缘政治、产业联盟、数字主权三位一体的综合较量,中国必须将专利布局深度嵌入“一带一路”低空基建项目(如巴基斯坦智慧城市无人机物流网),实现标准、数据、资本的全要素出海。
低空经济不是简单增加一个“空中赛道”,而是以三维空间为画布、以数据流为墨汁、以算法为笔锋,重绘现代知识产权文明的底层图景。当16架EH216-S在春晚夜空划出精准航迹,那不仅是技术的焰火,更是中国知识产权从“合规跟随者”到“规则定义者”、从“静态守护者”到“动态治理者”、从“国内维权者”到“全球协调者”的庄严宣告。未来五年,谁能率先建成覆盖“专利—商标—版权—数据权—算法权—空域权”的六维知识产权保护网,谁就将执掌低空时代的新质生产力命脉。这已不仅是企业的法务课题,更是国家创新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终极试金石。




0769-22990200
在线咨询